贵州贵阳:脱贫攻坚主战场的执行之道

2020-10-21 16:20: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汪怡潇 张永成 杨通晶
 

白云区法院举行执行救助款发放会。

松桃法院远程调解现场。

  贵州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2019年,贵州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3%,增速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同时,贵州也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由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成为全国减贫人数最多的省份。2020年,全省法院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持续推进执行攻坚的“人民战争”。在这样一场“战争”中,地处省会贵阳中心城区的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与地处黔、湘、渝交界处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打法”上各有妙招。

  善执行 特殊时期的执行温度

2020年2月3日,在松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龙方恩接到田某电话反映,自2017年10月以来,贵州某农业公司拖欠包括自己在内的11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8万元,至今未付。

  了解这一情况之后,龙方恩立即开通“绿色通道”,联系松桃县太平营街道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对该案进行调解。2月7日,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就在当天,一份“新鲜出炉”的司法确认书通过网上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

  田某说:“这个纠纷村委会曾经多次调解过,公司虽然口头上都答应支付欠薪,但就是迟迟不付钱,一来二去拖了两年。通过法院及时让农民工们拿到了钱,非常感谢当地法院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员。”截至目前,所有的农民工都拿到了农业公司支付的拖欠工资。

  疫情期间,松桃法院延伸“指尖法庭”的有益做法,在执行局推行“指尖执行”模式,针对身体不便和不能到场的当事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执行查控系统等线上“非接触”执行方式推动工作。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微信或者视频上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通过微信当场履行。截至7月底,“指尖法庭”成功执结案件200多件。

  白云区法院则以“六保”“六稳”目标为导向,针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基础上,强化和解工作力度,竭力寻找双方利益结合点,通过促成分期履行、债务权益化等和解方式,在善意促进企业偿债能力持续增长的同时,兑现申请人胜诉权利,维护司法权威。

  2020年1月10日,贵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公司案件。白云区法院在足额冻结该公司银行存款后,了解到某公司原本是打算用这笔款来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的,如果直接扣划可能影响复工复产和农民工的生活。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就解除存款冻结、执行财产担保、案款兑现时间等问题进行一一磋商。

  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被执行人迅速兑现了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2020年3月3日,某公司履行了全部债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事后,某公司通过白云区园区办向白云区法院发来感谢信,感谢法院在辖区企业遇到困难的关键时刻,善意执行,用代价最小的方法执行案件。

  敢革新 坚持变中有生

机改革以来,经过一年试点和总结,该模式效果正逐步凸显,执行质效稳步提升,目前各项重要执行指标持续向好。“工作模式改革后,员额法官压力明显大了很多,但是当事人的满意度提高了不少,抱怨和催促少了,执行质效提升不少。”白云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刘飞说。

  2019年以来,松桃法院探索实施分片区办案的方式。在杨某申请执行孙某物权纠纷一案中,因孙某非法占用杨某的承包地修建砖木结构平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拆除违法修建的房屋,2019年9月松桃法院依法对孙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孙某家属提出和解要求后,由于当事人双方都是苗族,负责该片区的员额法官龙炳书利用自己会说苗语的优势,耐心劝导,以情感人,最后达成和解。

  “被执行人孙某家属主动找到我,希望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和解。经反复做工作,最后杨某同意以补偿8.8万元代替拆除非法修建其承包土地上的房屋。这起长达五年的案件得以终执结。”龙炳书说。

  “若不是通过分片区办案方式,不通过懂苗语的法官做工作,不知道还要费多少力。”松桃法院副院长陈岗说。

  据了解,在实行分片区办案后,松桃法院实现一案由一个执行小组负责到底,避免执行法官就案办案、程序性结案的问题,提高办案责任心。每个执行小组对辖区的情况熟悉,对执行案件线索清楚,可以共享多项资源,减少办案开支,提高办案质效。2019年以来,松桃法院经常出现一日执结多起案件,以及多起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及时终结的现象。“这是分片区办案产生的效果。”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张敏解释。

  能兜底 为人民群众解燃眉之急

2019年12月26日,白云区法院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执行救助款集中发放仪式,仪式上,一位申请人妻子面对执行法官时眼含泪花地感谢道:“拿到这3万块钱,我孩子的学费算是有着落了,我也可以安心照顾我的丈夫了。”当天,白云区法院共计发放执行救助款36万元,救助11人。

  2017年以来,白云区法院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每年都有100万元的专项执行救助资金用于救助案件执行不能的困难申请人,以解决困难申请人的家庭基本生存、教育支出等。通过发放执行救助金方式,解决困难申请人基本生活需求,尽力消除因伤残致贫等影响全省扶贫工作大局的不利因素,为辖区决胜决战脱贫攻坚贡献司法的力量。

  2019年2月14日,石先金到松桃法院申请执行杨胜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但被执行人杨胜金于2019年4月28日因病去世,他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十分困难,明显无能力履行交通事故赔偿金,杨胜金因病去世后,其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石先金的家庭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里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考虑到这些因素,松桃法院特别批准1.3万元对其进行救助。

  2019年,松桃法院从市政法委、县政法委等处积极争取了38万元,开展司法救助,全年救助案件达17件28人。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要求:“全省法院要抓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工作,积极推广落实执行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司法关怀,全面压缩被执行人的逃债空间,使法院的执行工作更加符合党委要求、满足群众需求。”白云区法院与松桃法院的执行工作虽各有侧重却遥相呼应,两家法院其实就是贵州法院执行工作的“侧写”——让执行工作得到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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