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房产将被拍卖 被执行人忙还款
2020-10-20 14:36: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范丹 罗斌
被执行人黄某看到自己的房子被查封,赶紧联系执行法官申请和解,及时交清了执行款。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4月11日,张某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李某借款人民币350000元,双方约定借期一年,月利率为2%,按月结息,并由黄某提供担保。张某借款后仅支付利息至2014年11月10日,此后,未再支付利息,亦未偿还借款本金。现借款早已逾期,且欠利息49000元。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宁化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49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6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借款人民币350000元的利息。黄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一直没有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张某、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其中,张某躲避执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执行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对黄某进行了多次劝说,但黄某仍以做生意投资失败、在外负债较多为由,坚称没有能力还款。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便依法对该套房产进行了查封拍卖。见到自家房子被法院贴上封条后,黄某慌了神,因为不想房子被拍卖影响生活,黄某赶忙给执行法官打电话准备筹钱履行。
接到黄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黄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协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两人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确定由黄某一次性偿还420000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调解协议达成后,黄某当场履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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