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两地公安齐配合 成功扣回玉石料
2020-10-19 11:06:3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廖安生
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宁都县、龙南市两地公安干警的积极配合下,查明了一案件被执行人转移的玉石原石料去向,并成功予以扣押。
据悉,曾某、李某夫妇自1996年起在宁都县城经营粮油生意。因需资金周转,自2008年开始,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月息1.5%至3%不等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纳资金。至2014年,先后向199人借款共计9405.86万元,所吸纳资金用于投资工程项目、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购买房产和车辆等,后期因大量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未有收益,总收益少于借款支出,至2014年11月经营资金链断裂而案发。在案发前,他们共支付集资参与人利息1759.03万元,归还本金912.43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6734.4万元。最终夫妻二人双双入狱,被宁都县法院分别判处九年、四年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5万元的罚金。
该案移送执行后,执行干警为尽可能挽回各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不断加强执行力度,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曾某、李某夫妇财产线索。在排查出曾某、李某有六块玉石原石料转移在龙南市后,执行干警邀请宁都县公安局原侦察干警一起奔赴龙南,并取得龙南市公安干警的配合,经过一天的调查、搜寻和沟通,终于查清了被转移的六块玉石原料去向,并将其全部扣押运回,得到该案债权人代表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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