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既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动实现平衡而充分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需要。
调查研究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手段和重要途径,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传家宝。毛泽东同志一生对调查研究极其重视,并给我们留下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研究,是不能产生正确的具体政策的”等许多影响深远的着名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中央八项规定把“改进调查研究”摆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和文章中深入阐释了调查研究的意义、内涵、要求、方法等,形成了系统的调查研究思想,并且身体力行、亲力亲为,为全党做出了表率。
对人民法院来说,调研工作是确保更好地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不仅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探寻司法规律、指导执法办案、服务党政决策的更高层次的司法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00年1月和2010年6月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对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调研工作在服务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等方面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既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动实现平衡而充分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需要。
首先,做好新时代法院调研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都要求我们的领导工作和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和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因此,做好新时代法院调研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决策的正确制定,保证人民法院工作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失误。要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人民法院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入研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当今世界政治经济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全面了解各种新情况,认真总结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努力探索司法领域带规律性的东西,积极提供相应的对策,使法院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优化完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其次,做好新时代法院调研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对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目的是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习近平总书记简明而深刻地概括了调查研究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调查研究的理论。调查研究是一个从分析客观实际情况,到研究问题本质和规律,再到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的过程,落脚点是为了推进工作。做好新时代法院调研工作,必须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探索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举措新方法新途径,认真研究推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新思路新决策新机制。当前,法院调研要立足于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重点关注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诉源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智慧法院提档升级、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提出更多符合国情、顺应民意、贴近实际的思路和对策。
第三,做好新时代法院调研工作,必须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调查研究搞得好不好,不是看调查研究的规模有多大、时间有多长,也不是光看调研报告写得怎么样,关键要看调查研究的实效,看调研成果的运用,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好。习近平总书记曾用“深、实、细、准、效”5个字概括了调研工作的基本要求,强调调研一定要求真务实。做好新时代法院调研工作,一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人民群众和基层司法需求;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听实话、察实情、获真知、收实效,实实在在找问题,实事求是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三要既调查司法工作又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既解决现实性实务问题又关注前瞻性理论问题,既解剖微观典型又了解宏观全局,既总结经验又研究问题;四要找准选好调研课题,把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审判领域热点难点、重要典型和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困难问题等作为调研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五要善于深入细致思考,善于解剖“麻雀”,善于进行一番交换、比较、反复的工作,把零散的认识系统化,把粗浅的认识深刻化,直至找到事物的本质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
第四,做好新时代法院调研工作,必须重视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形势下要大力弘扬。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做好调研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的具体行动,提高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反映,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一要建立领导干部参与调研常态化机制,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带头开展调查研究、主持重大课题调研,并拿出对司法工作全局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拿出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二要坚持建标准、建机制、建团队、建平台,科学制定调研成果质量和实效标准,建立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政法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的调研联络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实现调研资源共享、成果共享、合作共赢;三要切实加强调研队伍建设,重视高素质专业化调研人才培养,建立落实调研“传帮带”机制和奖励激励机制,激励激发法院干警的调研热情,确保调研工作有氛围有推动有活力;四要建立调研保障和管理机制,落实调研工作人财物等基本保障,注重调研成果多形式转化,最大限度发挥干警调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法院调研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