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离婚后不付抚养费 法官耐心调解促案结
2020-09-24 10:51:0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廖长春
 

  “感谢法官,这么快我们就拿到了抚养费,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近日,黄某在从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法官手中领取到抚养费时感激地说道。

  2018年11月,黄某与丈夫丁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婚生子丁某轩、丁某琪由黄某负责抚养,丁某负责支付抚养费,但之后,丁某并未向黄某支付分文抚养费。无奈之下,黄某将丁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案件经审理、判决,丁某却迟迟未履行给付抚养费共计人民币2.1万元的义务,之后,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丁某取得联系,向丁某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丁某认识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最终,丁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于是主动支付了抚养费,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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