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名下房屋被查封 拒执人速履义务
2020-09-23 10:41:0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韩雪萍 李丽君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查封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房产后,倒逼被执行人刘某请求与申请人邓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速还6万元,促该案执结。

  2019年,被告刘某向原告邓某分两次借款16万元,借款到期后未还款,邓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应偿还原告邓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8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刘某却以拒接电话的方式逃避执行。后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一套房产,该院当即予以查封冻结并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刘某因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按照程序依法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偿还借款。被执行人刘某在知道自己的房屋被查封了并可能会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后才真正慌了神,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请求能够还一部分款项促该案和解。

  于是,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刘某当日向申请人邓某还款6万元,剩余款项承诺将在本年度全部还清,至此,该案也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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