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案也能做出普法大文章
2020-09-22 09:04: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史洪举
 

  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舆论聚焦、公众关切之下坚守罪刑法定,注重程序,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定力与担当。

  公众关注的明星谭松韵母亲被撞致死的交通肇事案有了一审结果。9月19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马明弘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谭家92万余元,同时赔偿其他受害者相应损失。

  应该说,这是一起比较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但由于被害人之一系明星谭松韵的母亲,进而让该案备受关注,从案发到如今,每个程序和环节的进展,都聚拢了众多目光和评论。尤其是,本案的庭审长达9个小时,网络直播更是达到了千万级流量。对此,相关司法部门凭借着严谨扎实的工作,不偏不倚的裁判,让更多人体验到了司法公开的价值,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马明弘在2018年12月31日晚上喝了两场酒之后,醉酒驾车撞人后逃逸,致一死两伤,其中死者为明星谭松韵的母亲。并存在弃车、拒不赔偿、悔罪态度差、有犯罪前科等情节。因而,其虽然有自首情节,但依然被从重判处了六年有期徒刑。可以说,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公众的朴素认知角度出发,该案的判决都是妥当的,是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后的慎重裁判。

  值得注意的是,叙永法院还对公众尤其是谭松韵粉丝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释明。如释明了马明弘尿检呈阳性,为何未认定毒驾的原因;释明了认定马明弘构成自首的原因。并着重释明了为何没有认定马明弘因逃逸致人死亡,从而适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的原因。

  随着一审结果的公布,之前一些人的合理怀疑得以澄清,一些不合理的猜疑和谣言不攻自破。尤其是,一些在庭审期间故意带节奏,混淆是非,歪曲事实的自媒体,更是被“打脸”。如有人无端造谣审判长讽刺谭松韵说“你反正除了长得好看,也没什么其他作用”。有人根据被告人在法庭上不端正坐姿的截屏,就脑补出“整个法庭,已经被我爹操纵”,用被告人父亲是县文联原副主席的身份大做文章。这些毫无根据、捕风捉影的猜想甚至是造谣,全部在司法公开的效应下烟消云散。

  可以说,此案件虽小,却在明星自带流量的聚光效应下,完成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既向公众普及了交通肇事罪的相应量刑情节和量刑档次,又普及了自首、毒驾等知识。特别是,该案既没有轻纵被告人,又没有因为被害人亲属的特殊身份而突破法律重判被告人。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舆论聚焦、公众关切之下坚守罪刑法定,注重程序,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定力与担当。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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