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梁军)为赚取不法利益,四川一女子铤而走险干起毒品买卖,最终在缅甸被抓获。近日,被告人吕某梅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据了解,今年33岁的吕某梅,家住四川省峨眉山市。2008年12月11日,吕某梅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吕某梅不思悔改,继续重操旧业。
2018年10月上旬,吕某梅接到何某明(已判处)的电话,要求购买1000克甲基苯丙胺(冰毒)。为从中牟利,吕某梅又联系缅甸绰号叫“三哥”(身份不详)的男子购买毒品,并担保货到后付款。于是,这个叫“三哥”的安排人,将毒品从云南省景洪市邮寄到湖北省枣阳市。
2018年10月14日上午,何某明安排徐某义、李某海(均已判处)到枣阳市邮政局取回快递。11时许,在友谊宾馆房间内,三人打开包裹并将包裹里藏匿的1塑料袋甲基苯丙胺(冰毒)分成3袋依次称重,发现毒品数量与事先商定的数量不符。于是,何某明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吕某梅询问情况。随后,三人又共同将毒品转移到西环二路何某明家中。
了解情况后,何某明怀疑还有其他包裹在邮政局未取走,三人再次开车准备到邮政局查询,当车辆行驶至开发区襄阳路环球网吧处时,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后,公安机关来到何某明家中卧室内现场查获上述疑似冰毒3袋,经现场称重,净重185.57克。经襄阳市公安局毒品检验鉴定中心检验,所查获邮寄疑似冰毒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9年11月20日,吕某梅在缅甸勐拉皇家酒店被当地警方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吕某梅对上述事实没有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梅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额达185.57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吕某梅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再贩卖毒品,应从重处罚。鉴于吕某梅归案后如实坦白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无异议,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吕某梅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