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刹“负面偏好”歪风
2020-08-26 10:57: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志华
8月23日,一则“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却遭恶评”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
见义勇为属传统美德,不仅社会褒奖这种行为,而且法律也为之撑腰。俗称“好人法”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医学生在内的任何人,在实施紧急救助时不仅不需行医资格证,而且出现不良后果可以免责。
两名医学生可圈可点的地方有很多,她们不仅敢救,而且会救,不仅勇为,而且智为。她们为了救人,错过了本应搭乘的列车,耽误了行程,可谓舍己为人。更重要的是,由于对抢救结果不满意,她们在转身离开现场的瞬间,忍不住抽泣起来。对生命如此尊重,对患者有这样的同理心,体现出她们高尚的品质。恶评者不仅看不到这些,反而故意炮制负面爆点,暴露出其看待事物的片面视角与阴暗心态。
更要看到,单个恶评或许不足惧,恶评留言获得的大量点赞,却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救人视频起初没有引发多大的关注,被加入恶评之后,此事反而成为社会热点,个中原因,值得深思。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刘东曾撰文指出,人群中存在分享负面信息的现象,即所谓“负面偏好”。这起事件先冷后热,负面观点成为引爆点,正是“负面偏好”的生动例证。
好人好事很多,却容易遭遇好事不出门的尴尬,而眼球经济又为“负面偏好”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样一来,向好人好事当中加入“坏佐料”,就会成为提高传播效率的一种途径。“负面偏好”若得不到纠正,好人好事反被恶评缠身、对人和事进行习惯性质疑和负面“开发”等剧情,仍会不断上演。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