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见义勇为者,就该勇于奖励
2020-06-03 10:14:47 | 来源:北京晚报 | 作者:殷呈悦
 

  5月31日,广州市审议通过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最受外界关注的是,广州市见义勇为最高可奖励100万元,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巨大的,还会酌情增加抚恤慰问奖金。

  近年来,各地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见义勇为奖励金额。前几天,四川自贡修空调小哥胡云川获得海尔公司一套近60万元的房产嘉奖,引发舆论热议。对于真金白银的奖励,网友一致认为,这笔钱花得该、奖得值。

  见义勇为不是一项法律义务,而是一种良心抉择。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奖励办法,既是对见义勇为者的肯定,表达对善良与勇敢的感佩,更是以制度的形式把好人好报的理想状态拉进现实、照进人心,捍卫的是社会正义,弘扬的是凛然正气;重奖的大手笔,也有利于唤醒沉默的大多数,让危急之下“该出手时就出手”形成风尚,从而构建见贤思齐的大格局。

  广州市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还有不少亮点。比如,将保安、辅警、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也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可以鼓励更多的“安保人员”挺身而出;比如将见义勇为伤害明确视为工伤,可以解除其伤残后的后顾之忧。这些规定,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值得各地借鉴。

  目前各地对见义勇为奖励相差较大,认定标准也不同。多年来,法律专家和公众都曾经发出呼吁,应该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国标”,形成见义勇为奖励自然增长机制。广州之外,各地也在陆续修订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当各地“跟风”落实重奖见义勇为的标准,必定会聚起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见义勇为必定更加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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