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子法庭:给“大葱”一个说法

2020-08-15 08:45: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文桂
 

干警在田间地头查看大葱长势

葱农向干警展示大葱的品种

法官开庭调解此案

  近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台子人民法庭法官深入辖区的台子乡楼子滩村的田间地头,了解查看现场,并在村委会搭建简易法庭,巡回审理葱种买卖纠纷案件。

  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天成功化解9起因葱种质量问题导致减产而引发的涉农纠纷,为涉案农户挽回经济损失90600元。

  2020年3月,原告王某等农户在被告胡某处以每罐120元的价格购买了某牌大白葱种子并种植。后来随着葱苗生长,王某等人发现葱不是大白葱且导致减产,给王某等种植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遂向法庭起诉要求胡某赔偿经济损失。

  台子法庭考虑到正值挖葱时节,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机械办案,会贻误农户挖葱销葱的最佳时机,会给原告带来更大损失。于是立即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快调、快审、快结案件。承办法官在深入田间地头展开调查后,进村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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