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不抛弃不放弃 陈年旧案照样结
2020-07-29 10:37: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黄莉艺 陈薇露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财产不宜处置、穷尽调查手段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难到甚至申请执行人都准备放弃了,但是,法院没有放弃,请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如何“开方治病”,破解件件陈年旧案。

  “柔性执行”促使亲属代履行

  “22年了,我以为要回赔偿款已经没有希望了,没想到在法官的努力下,今天终于拿到钱了。太感谢法官了!”7月15日,拄着拐杖的刘某团领到赔偿款后,开心地对执行法官周湘说。

  1998年,原邕宁县的陆某壮酒后驾驶货车载人行驶,因操作不当侧翻路边,造成车厢内包括刘某团在内的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中,刘某团因伤致下肢残疾,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常年需用拐杖。原邕宁县法院判决陆某壮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刘某团4万余元。案件审结后,陆某壮入狱服刑。此前,陆某壮已赔偿了6000余元,尚欠3.8万余元。

  2000年,刘某团向原邕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到位部分金额后,穷尽各种措施均没能再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后来,刘某团再次来到邕宁区法院请求恢复执行。执行法官收到请求后,一直多方调查被执行人陆某壮的行踪及财产线索,后通过其父亲得知,陆某壮出狱后不能再申领驾驶证,如今外出从事搬运工作,收入较低。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及亲属联系,结合法理,柔情劝说。

  “当年的交通事故是一场意外,二十多年过去了,希望你们邻里乡亲的不要再计较太多,要友好解决。”执行法官周湘说。

  “看到他生活确实也困难,我们几个亲属凑钱把剩余的钱交给他。”陆某壮的亲属表示。

  经过多方协商,刘某团也愿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同意只需赔偿其本金及利息共5.6万元。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当场握手言和。

  找准“症结”推动干戈化玉帛

  刘某与梁某原为某中小金融机构职工。2004年一个周末,二人使用公车外出办私事,途中遭遇车祸,致刘某伤残。法院判决在单位赔偿的基础上,梁某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共需赔偿刘某16万余元。

  2007年,刘某向邕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仅发现其名下有一块土地,并依法进行查封,但不宜处置。至此,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今年年初,刘某的兄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发现,梁某原被法院查封的土地上已盖有几层楼房。故与梁某多次沟通,告知其若仍不履行,将依法拍卖房屋。起初,梁某态度强硬。“为了这个事,我工作都丢了,对方的伤残程度也不算重,我不应该赔那么多钱。”

  法官耐心倾听,待其情绪稍微平缓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为这个事,你们双方都受到了伤害,而且你也负有一定的责任,现在有能力偿还了,如还拒不履行,法院下一步就要拍卖你的房子了,这对你的生活将造成更大的影响。”周湘说。

  其后,法官还多次释法明理,并根据双方意愿对赔付金额与和解方案进行调整。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约定梁某只需要向刘某赔偿10万元,刘某自愿放弃剩余所有的款项。今年5月29日,梁某按约支付执行款,至此,一起16年前的交通事故案终于执行完毕。

  “我虽然心有不服,但是也愿意做个守法公民。经过法官耐心做工作,现在我愿意支付拖欠的执行款,也算了结一桩心事了。”被执行人梁某说道。

  “对症下药”破解僵局成和局

  “谢谢周法官坚持不懈强力执行,让我们领到拖了4年的赔偿款。”今年6月30日,当从被执行人手里接过10万元现金时,覃某刚的家属情不自禁地说。

  邕宁区的覃某刚曾是某保安公司的一名员工,2016年在服务的某施工楼盘工地夜班巡逻时,被一辆混凝土运输车碰撞致其当场死亡。之后,运输车所在公司与覃某刚的家属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赔偿覃某刚家属100万元。

  法律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覃某刚的家属向相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认可。因覃某刚所在保安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法院最终判决该保安公司支付覃某刚近亲属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共6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某保安公司没有履行。2019年5月,覃某刚的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为一人公司,现已停止经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暨唯一股东李某威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法院遂依法追加李某威为被执行人,对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某保安公司及李某威名下均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曾多次电话及上门与李某威沟通。一次,李某威正在镇上喝喜酒,执行法官周湘将他带回家。“今天是给你面子,如果有一天在你孩子的酒席上拘留你就不好了。做生意总会遇到困难,要勇于承担后果。”

  李某威听后表示:“我实在是没有钱了,能否减少一些偿还款项,我愿意先借2万块进行偿还。”周湘当场征求覃某刚家属的意见,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2019年9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李某威只需要给付20万元整。李某威当场给付2万元。

  2020年6月30日,李某威将转让该公司股权所得款7万元及筹集的3万元现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还约定,剩余8万元款项,待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后,受让方再将剩余款项在法院的见证下直接转给申请执行人。

  “今年我们开展对旧案的再一次清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梳理查询,对于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全力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邕宁区法院副院长郭敏东表示。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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