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江门这样啃“硬骨头”
2020-07-28 08:52: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海磊
 

  疫情期间,台山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一件40人犯罪集团涉恶案进行开庭审理。

  梁平惠是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也是江门中院扫黑除恶办主任。承办涉黑恶案件、指导基层法院审理涉黑恶案件、参与重大案件会商、专题业务培训……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梁平惠把一天的时间掰成两天用,他最近常说一句话:“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关键时期,越是不能放松懈怠。”

  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没有一股子劲儿,不行;劲儿小了,也不行。唯有精神抖擞、久久为功,才能兑现承诺,无愧重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全力打好打赢这场“法律战”,是江门中院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绷紧“责任弦”,要干一件成一件

  一到周五,梁平惠的法官助理林燕玲整个人像绷紧的弦。收集数据、整理统计、制作报表……全市8家法院一周的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她要一一梳理清晰。

  每件涉黑恶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是否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一审后是否上诉……这份统计翔实的周报,星期一上班前摆在江门中院院长陈明辉的办公桌上,已成例行工作。

  扫黑除恶工作每周一小报,季度一总结,这是陈明辉定下的硬任务。“有一次,陈院长看完报表发现几项数据下滑,就召集扫黑除恶办成员开会,逐项对标查找问题。”林燕玲直言,“现在考核标准细化到5大项27小项,哪家法院工作做得好不好,账面上都摆着,数据上不去,那可是得挨批评呢。”

  林燕玲说的“挨批评”,是不久前发生的事。江门中院对涉黑恶案件的量刑判罚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导,3天时间督导组跑了7家法院,问题发现不少。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陈明辉“毫不客气”地一一点出每家法院存在的问题。一个多小时的会,坐在下面的7家基层法院院长感觉如坐针毡。

  “只讲问题,少谈成绩。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才能找出哪里出了‘病症’,解决问题。”陈明辉“不留情面”,层层传导压力。

  陈明辉的“严厉”,新会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振宇感受颇深。因为没有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会上刘振宇被点了名。事后,刘振宇带着新会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到江门中院,向扫黑除恶办详细汇报了整改情况。

  “要摒弃‘鸵鸟心态’,不怕被揭短亮丑,面对问题不推诿回避;更关键的是要有错必改,一改到底,认真回应。”问题出在哪儿?怎么改?刘振宇心里有本明白账。

  批评传导的是压力,激发的是动力。“凡是涉黑涉恶案件,都由我来督办。”为了拉高标准线、立好严字招牌,刘振宇立下“军令状”。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例会到涉黑涉恶大案的审理,刘振宇凡会必到,既“把脉”,又“开药方”。

  扭住重点问题持续用力,整改举措一环扣一环,新会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各项指标数据持续向好,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胜利即将到来之时,也是滚石上山之时。如何答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张考卷,陈明辉给两级法院的领导干部开出责任清单:“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

  朝着问题走,迎着困难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要决策定一条是一条,条条算数;承诺说一个做一个,个个兑现;工作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一把手务实严抓,下面就不敢糊弄应付了事,陈明辉的言行,犹如一个标杆,无声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形成良好的整体作风。

  ■冲着问题“督”,针对症结“导”

  从迎宾西路沿深岑高速驱车向西,一个多小时就到台山市台城。为了督导一件欺行霸市的涉黑案件,梁平惠带着法官助理窦啸晨一上班便往台山市人民法院赶。

  台山法院刑庭副庭长谭阳威是欺行霸市涉黑案的承办法官,案件被告人人数多、案情疑难复杂,其中几名被告人是否定为敲诈勒索罪,合议庭之间意见不统一。“每次一开会讨论案情,大家常会‘吵’得面红耳赤。”

  为了这次督导,梁平惠提前做了功课。“你们是按照检察院的起诉定为敲诈勒索罪,有没有考虑过定寻衅滋事罪?”窦啸晨记得当时梁平惠现场听完案件汇报后抛出这句话,台山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合议庭成员一时都愣了。

  “不要局限于检察院的指控,要在精准认定事实基础上精准定罪。”梁平惠对案情的分析,让谭阳威打开了新思路。经过重复细化分析论证后,谭阳威认为,几名被告人应该定为强拿硬要的寻衅滋事罪,事实也证明,这个定罪确实准确。

  400多页、28万多字的判决书,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3名主犯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1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不等的刑期。判决一出,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针对提高办案质效,江门中院专门出台了文件,为依法精准办案提供了指引,每件涉黑恶案件要加强与公检沟通,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倒排工期,务必使案件在审限内结案。”梁平惠说,而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除了文件指引,还有专案督导。

  专案督导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是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的关键一招。专案督导作为江门中院的常态机制,只要哪里有难啃的涉黑恶案件“硬骨头”,就派专人到哪里督导督办。

  江门中院副院长吴超雄手上有一组数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门中院对基层法院督促指导8次;对案件审判速度慢、质效差及推进工作不力的法院,发出14份督办通知书。

  “督导要扑下身子、迈开脚步,敢于动真碰硬,冲着问题‘督’、针对症结‘导’,并非喊口号走形式。”之前基层法院有件省重点督办的涉黑案件,从加强与公检沟通、提前介入了解案情、线索核查办理到庭审保障,吴超雄带队全程督导。

  找准问题症结、对标对表整改落实,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准确把握“涉黑恶案件”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破解“黑财”认定难题,做到量刑判罚到位。截至2020年5月,江门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9件441人,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批批“保护伞”被连根拔起,不仅顺应了民心民意,更是彰显了法治权威。

  ■“打”“建”并举,拧紧协同“机制链”

  江海区礼乐街道乌纱村的一家生产五金家电的厂房门口,陈有财正忙着核对准备装车的家电数量。陈有财是贵州人,在乌纱村租了间厂房做五金家电,生意还算过得去,但前些年他一直不大“痛快”。

  “每一年想续期租用厂房,不给几万元‘茶水费’,曾民喜他们就总有百般理由拖着不办。”说起曾民喜,陈有财心里有火。

  陈有财口中的曾民喜是乌纱村原村委会干部。在乌纱村,曾民喜是横行乡里的“土皇帝”,长期欺压群众,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对租用乌纱村田地用于养殖或者建厂的租户进行敲诈勒索。

  曾民喜一案宣判后,承办法官李亮一行人不仅到乌纱村“大张旗鼓”开了场案件通报会,还向乌纱村村委会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建议乌纱村村务应规范透明,对涉及到村民重大利益事项需予以公开。

  “我们在审理中发现,乌纱村的村务存在不规范透明,重大事项没定期公布,这才让曾民喜钻了空子,一直侵占集体资产。”李亮写了份司法建议,一个星期左右,乌纱村村委会回函将进行整改,对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务都予以公开,并制定规范的事务公开目录。

  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实现案件办理社会效益的最大化。2019年江门法院共发出涉黑涉恶司法建议20份,涵盖了犯罪预防宣传、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业监管、开展源头治理等内容,其中14份建议得到反馈。此外,还建立司法建议跟踪反馈制度,加强与被发送单位的有效沟通协调,定期跟踪回访相关单位对司法建议的回复、采纳、落实等情况。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我们会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完善制度的司法建议。”吴超雄介绍,推动专项斗争向长效常治目标挺进,既要严把社会治理的“源头关”,更要构建部门协同的“机制链”,这样方能唱响扫黑除恶的“正气歌”。

  谋长久之策,须行固本之举。如何在“建”字上求实效,真正做到“打”“建”并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早已给出答案:研究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自身建设,为深挖整治拓宽领域、为长效常治打牢基础。

  梁平惠手头上有4份关于扫黑除恶的指导性文件,印发范围除了江门市两级法院,还有江门公检两家单位。梁平惠介绍说:“办案过程中屡屡遇到对于打财断血,证据收集、固定欠缺这些问题,出台这4份意见,就是为了让三家单位达成共识,以后办理涉黑恶案件都按规章制度来。”

  在审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执行到位的财产与涉黑恶案件判决财产数额存在很大差距,原因是前期财产收集、固定、查封冻结等工作做得不到位。为解决这一难题,梁平惠从公安侦查阶段到起诉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形成文件材料提交给江门市扫黑办,江门市扫黑办根据梁平惠的初稿出台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的指导意见。

  为了让每一项财产判决内容要落到实处、执行到位,江门中院出台制度加强与公安、国土、银行、村(居)委会等各单位协调沟通,彻底查清涉案财产,做到查控财产彻底到位;拓宽线上线下财产线索渠道,用足网络查控、线下查询、实地走访等手段,及时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确保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部分高效执行。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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