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证据虚构事实 原告被罚款一万元

2020-07-23 16:11:12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李彦荣)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涉虚假诉讼的原告杜某,开出10000元司法罚单,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信力与司法秩序,倡导了诚信诉讼。据悉,这是该院开出的首张虚假诉讼罚单。

  杜某因生意需要在宋某处共计借款60万元,宋某因生活需要曾在杜某处赊购32#电锅一套。为达到用宋某所拿家用电器的货款抵销其欠宋某全部借款的目的,杜某将宋某所写的拿货凭条上电锅的数量,经过前后添加数字进行变造,2020年6月,持该凭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宋某支付货款59万余元及利息。

  经过法庭审理,办案法官认为此案存在疑点。为此,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通过谈话的方式,向原告杜某释明虚假诉讼的严重法律后果。通过法律教育,原告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办案法官坦白了其变造证据虚构事实的真相,并具结悔过。鉴于此,该院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杜某的诉讼请求,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目前,杜某已缴纳罚款完毕。

  法官说法: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杜某利用变造凭条虚假诉讼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干扰了案件审理与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力。针对虚假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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