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摔炮”储存于仓库 男子获刑三年
2020-07-23 14:17:59
中国法院网讯(黎霞)未取得相应许可证,购买“摔炮”私自储存。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黎某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从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17日期间,被告人黎某在未办理买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分多次从一名“周姓”男子处购买了“摔炮”,并储存在租来的仓库中,其中大箱681箱、小箱2708箱,共计13426200个。
经鉴定,查获的“摔炮”含有烟火药,总药量共计93.9834千克。2019年11月22日,黎某主动前往湘东分局治安巡逻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储存爆炸物93.9834公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黎某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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