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苹果示范园资金 原村出纳获刑十个月

2020-07-23 10:30:49
 

  中国法院网讯(吕鑫 唐香)男子利用出纳职务之便,伪造票据侵吞苹果示范园资金。近日,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职务侵占案,被告人刘大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某村苹果园示范项目资金10万元到财政所,同年11月、12月,被告人刘大鹏与村会计朱峰峰分二次领取,朱峰峰开票,出纳刘大鹏领取现金,该项目资金实际未用于建设苹果示范园。为了应付上级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刘大鹏让村干部以村道路硬化为名,伪造项目支出票据进账。后该村以“购买树苗、平整土地、挖树坑、浇水”等名义,伪造票据共计金额93900元作账务支出。2016年4月,村道路硬化所有支出,在村账务中用其他资金予以报销,该93900元一直在账外由刘大鹏保管。

  2017年3月,刘大鹏不再担任村出纳,向新任村出纳移交手续时,并未移交该93900元,并非法占为己有。

  另查明,2018年9月,在三原县监察委员会侦查此案时,刘大鹏主动退赃93900元。刘大鹏在公诉机关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大鹏在任村出纳期间,将村苹果示范园项目资金93900元,采用作假账予以报销的方式,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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