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法院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全市法院中率先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签署《川渝自贸区司法合作共建协议》,开创川渝两地自贸区合作机制的先例,共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在协议框架下,两地法院目前已在跨域诉讼服务、异地远程庭审、委托协助执行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果。
探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真没想到,现在不用专程出差到重庆,也可以立案了,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开展的跨域立案,真正方便了我们律师和当事人。”成都某传媒公司代理律师说。
今年4月,成都某传媒公司为重庆某旅游公司制作了宣传片,但重庆某旅游公司却只支付了部分费用。为此,成都某传媒公司准备走法律程序,追回该旅游公司拖欠的款项,但因为疫情原因,当事人不便到重庆立案。在咨询了四川自贸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后,成都某传媒公司的代理律师到四川自贸区法院申请进行跨域立案。
跨域立案的当天,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成功收案。“这有效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便利了群众,又密切了成渝司法合作。”据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马莎介绍,该案是川渝两地自贸区签订司法合作共建协议后,两地法院跨域立案的首案。
“当事人可以通过四川自贸区法院向本院提交立案申请,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审核、当天交费、当天立案并领取文书。”马莎说。
建立异地线上同步庭审机制
在异地远程庭审方面,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也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5月15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川渝两地企业因进口货物退货运费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四川自贸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这也是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建立司法合作后首次以远程线上方式合作审理的案件。
“考虑到被告主要办事机构和代理人均在成都,到重庆参与庭审颇为不便,且原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为了保证庭审严肃性和疫情期间各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和四川自贸区法院合作开展远程庭审。”该案承办法官邹琳琳告诉记者。
“我提前一周通过‘易诉’平台向各方当事人电子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及证据副本,当事人了解到在本地法院可以远程参加庭审后,均表示支持和赞同。”法官助理唐崟说。
为了确保远程庭审的顺利进行,两地自贸区法院的技术人员提前对接信息平台、调试设备。庭审过程中,分别位于川渝的审判人员、代理人、当事人相聚“云法庭”,涉案证据通过法庭的高清摄像头传输到“云端”进行举证、质证,当事人在网上发表意见、查看庭审笔录。闭庭后,各方当事人就庭审笔录进行了线上阅览并扫描二维码签署确认,全程通过云储存录音录像。约两个小时后,庭审顺利结束。
据了解,《川渝自贸区司法合作共建协议》签订后,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从保障在线庭审严肃性和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率等方面出发,开始对异地庭审同步化、信息技术兼容化进行探索,促成两地诉讼服务平台的技术对接,落实司法协作连线“云庭审”,以智慧法院建设为背景,实现川渝自贸区法院异地信息技术标准对接、兼容和同步的初步探索。
探索建立两地法律服务共同体
日前,四川自贸区法院向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发来委托调查函,请求协助调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我们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查询人身份信息,先后赶往重庆市渝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查封措施,当天即控制了被执行人的房产,并对查封的房屋现状进行了现场调查,为四川自贸区法院下一步司法处置奠定了基础。”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建磊说,“与此同时,我院也向四川自贸区法院发送委托执行函,委托该院协助查封、扣押一起涉长安汽车金融公司与被执行人罗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车辆被第一时间查封、扣押,等待拍卖。”
“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不在双方管辖区域,但两地自贸区法院扩大了委托范围,将委托区域扩展到了重庆主城9个行政区及成都主城11个行政区和2个功能区,切实提高了委托的便利性。”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涛向记者介绍说。
目前,两地自贸区法院已建立良好的交流沟通机制,双方法院相互进行实地调研,就各自法院的职能定位、案件质效管理、审判团队建设、多元解纷机制探索等方面加强了解,借鉴对方法院的优秀经验,强化实地考察与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共同探索建立川渝地区法律服务共同体。
“下一步,两地自贸区法院将在案件繁简分流及专业化审判机制、队伍建设、精准保障自贸区发展、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电子诉讼规则、诉源治理工作等方面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开展合作。”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裘晓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