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湖北唯一一家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机制建设,推进诉源治理。今年截至6月30日,潜江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26.9%,万人成诉率同比下降5.14%,案件收案数首次出现负增长。
司法引领
为矛盾化解构建多元机制
潜江法院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此举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支持。市委成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潜江市关于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2019年,市政法委还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并拿出一定分值,由法院负责打分考核。
该院还与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分别合作,建立律师公共服务体系,做到村村有驻村律师,家家有免费顾问;打造调解网络,由市政府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专项经费,为每村聘请3至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该院与市综治办、市公安交警、市消委、乡镇人民调解等近40家单位及调解组织进行诉调对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协同、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
司法指导
为各类调解提供智力支撑
专业指导,提升调解员法律功底。
2019年4月,该院选派全省审判专家和优秀法官通过专业培训的形式对全市交通警察和专职人民调解员2000余人进行了《如何做好调解工作》专题培训。
今年,该院排除疫情影响,通过视频培训方式为全市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等850人进行了专业培训。
日常指导,方便调解员随时解纷。
潜江法院以人民法庭为前沿阵地,在未设立派出法庭的区、镇、处综治信访维稳联动中心、司法所设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展法律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在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或法官便民联系点,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将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主任纳入首批特邀调解员,落实律师调解和律师咨询值班试点工作,借助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平台,以及律师进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多元化解纷通过“法律明白人”的引导在基层落地生根。
2019年,该院指导全市185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把2326件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创建指导,推进治理体系创新。
今年6月,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院长带领立案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跑遍全市24个区、镇、场办事处,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和“无诉讼镇、村”创建工作,听取了当地党委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对接。
司法确认
为基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司法确认是法院给我们人民调解把关,这个制度太好了!一是固定调解成果,避免当事人反悔,造成调解资源浪费;二是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当事人负担;三是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再打官司,方便为民,相当于走绿色通道。”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魏泽雄激动地说。
几年来,潜江法院强化司法确认,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行业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用司法确认制度回应各类非诉调解。该院配备3名员额法官负责全市的司法确认审理和指导工作,实现司法确认工作的“专管”和“全覆盖”。
2019年以来,该院司法确认各类调解协议1969件,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非诉调解工作,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增强了调解公信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深化社会治理方式和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为新‘枫桥经验’在潜江落地生根贡献法院的力量。”该院院长程身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