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
福建法院五年来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近五成
2020-07-12 08:28: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7月10日,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审判理念,在依法对劳动者予以倾斜保护的同时,注重保障企业用工自主权和经营自主权,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为落实“六稳”“六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9978件,其中促成33073件案件当事人调解撤诉,调撤率达47.26%,息诉止争效果好。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劳动争议增多且诉求多样。对此,福建法院坚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把劳动争议审判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全省法院积极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新变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三级法院均成立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或审判团队,实现“一院一庭(团队)”。
针对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存在诉求复杂化、诉争群体化的特征,福建法院探索创新职工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调裁审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强化各部门的多元协调联动,密切与各级工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协商调解、陪审员参审、联席会议、矛盾纠纷排查、反馈通报等机制作用,推进法治维权、多元维权、源头维权、制度维权,促进劳动争议纠纷综合治理、源头减量。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比2015年下降2.79%。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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