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横店主持刀威胁执法城管 妨碍公务获刑一年
2020-06-11 14:54:52
中国法院网讯(王中杰 姜艳艳)配合执法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妨碍公务必将付出严重代价。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规出店经营不听劝阻,持刀威胁执法城管的案件,被告人胡某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11月,滁州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社区及物业,对小区商业街违规经营情况开展联合整治。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胡某的XX超市存在出店经营和店门外乱堆乱放的不文明乱象情况,遂立刻向其表明身份,并口头责令胡某现场整改,将摆放的物品搬到店内,胡某却不听劝说,并使用粗俗语言辱骂执法人员。
对于胡某的蛮横态度及不配合行为,执法人员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摆放在店外的物品,予以暂扣。期间,胡某突然情绪激动,上前撕扯执法人员,用塑料凳砸执法人员,并持水果刀威胁、阻碍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南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处罚。持械妨害公务,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法院根据这些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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