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田立坤:科技创新需高效司法保障
2020-06-10 08:54: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黑龙江法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给全省民营企业市场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护,为更好地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创新引擎。体现在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和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体现在人民法院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办案措施。
要想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社会环境,法院还需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一方面,要抓住科技创新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环节,按照知识产权法治化的要求,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侵犯商业秘密、非法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妨碍科技创新的犯罪,及时打击处理侵犯科研人员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犯罪,保障科技创新主体的动力和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重点打击涉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打击事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群众生命安全以及网络侵权等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的犯罪,支持、保护各类主体依法开展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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