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执行法官明理释法巧执八千元
2020-05-28 09:02:3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宪伟 张永平
“我知道错了,这样做确实挺对不起对方的,我这就筹钱!”5月26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执行干警的明理释法,被执行人武某当日履行执行款8000元。
原告李某与被告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武某给付原告李某人民币8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武某未如期履行,李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及时向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等法律文书,并限期履行义务。期间,干警先后多次通过电话与武某沟通交流,但武某每次都以种种理由推脱。
该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并将武某强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干警再一次向其明理释法,再一次向其讲解申请人借钱对其当时的帮助,再一次向其讲解拒不执行对个人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等,最终让武某感受到了申请人当时借钱帮助自己的好意,当得知自己的情况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时,武某深感震撼,当即表示同意履行案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
随后,武某通过电话积极筹款,当日,其亲友及时将8000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执行局,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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