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德:善意文明执行 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善意文明执行不仅要求把执行强制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惩处上来,同时也要对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在执行陈某兵与陈某勇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勇的小型货车依法进行扣押并第一时间对该车辆提起评估、拍卖。因车辆登记时间较长,且本身价值不高。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走传统评估手段,不仅耗时较长,而且扣除评估、拍卖等辅助费用后,申请执行人能够得到的执行款项将大大减少,被执行人也将负担更多的处置费用。但本案中被执行人常年不在家中居住,承办法官辗转多处终于与被执行人取得电话联系,在耐心的释明法理后,被执行人最终同意以议价的方式处置该车辆。
最终,从财产处置程序启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车辆成功以10000元的价格拍卖成交,且仅花费了200元的拍卖辅助费用。议价拍卖不仅极大提高了资产的处置效率,而且能够让申请执行人获得了财产的最大化价值,同时也减少了被执行人承担处置费用的负担,实现了执行效率与执行质量的有机统一。
此外,该院在执行牟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牟某要求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但该房屋系陈某与案外人王某共有,且王某在该房屋中居住。执行干警在跟王某多次做腾空的思想工作后,王某表示自己愿意拿出一部分钱给申请执行人,希望撤回拍卖,解除查封,自己变卖。后该院组织双方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案外人王某支付网拍起拍价的一半价格给申请执行人牟某,牟某同意撤回拍卖,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这样不仅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能够第一时间拿回自己的执行标的款,另一方面也对案外人的合法利益进行了的保护,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运用国家强制力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重心和主线,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