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传递法治温度
2020-05-25 08:54: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赵鑫
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从执行角度来说,我们不断完善执行强制措施,推行团队化办案、智慧执行等工作模式,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形成了反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和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执行的良好氛围。作为一名基层执行法官,生逢其时,幸甚至哉。
在一系列执行改革中,让我感受最为深刻的是执行理念的提升。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将“善意执行”理念制度化、规范化,为一线执行法官正确适用执行措施、准确把握执行尺度提供了重要依据。
今年初,受疫情影响,许多被执行人企业陷入经济困境。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不顾被执行人企业的实际境况直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采取合法但不恰当的执行措施,不仅可能使被执行人本就困顿的现状雪上加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也无法实现。
善意执行理念,为执行法官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充分保障被执行人正当权益中找到了平衡。如在被执行人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阶段,更加谨慎采取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能实现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减损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其能重新融入社会经济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可以说,善意执行理念给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个案的公正,更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和法治的温度。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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