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电话沟通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20-05-26 15:15:3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春文 黄安石
 

  5月25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与被执行人崔某电话沟通,几次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让被执行人权衡利弊,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款,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1月10日,被执行人崔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国道上行驶时碰撞到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申请人郭某,造成郭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宁都县交管部门认定郭某与崔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郭某将崔某诉至法院。经宁都法院判决:被告崔某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赔付原告郭某事故造成损失21094.69元。判决生效后崔某未主动履行,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起初,被执行人崔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先通过电话与崔某进行沟通,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及法院将采取的强制措施,当崔某得知拒不履行将纳入黑名单,外出受限时,终于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并主动约好郭某来到法院,将有关款项全部用手机转账给郭某,至此,执行立案仅15天,这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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