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吴朋涉黑案二审宣判
2020-05-26 09:32:34
中国法院网讯(刘云龙)5月22日上午8时,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身穿防护服,通过视频方式依法对吴朋涉黑案件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原审被告人吴朋等人的上诉,维持了镇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审判决。
镇赉县法院于2019年8月27日至31日,依法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庭审历时5天,涉及11项罪名。法院审理查明,自2014年以来,吴朋陆续纠集多名有犯罪前科人员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在白城市洮北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吴朋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残害百姓,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10月31日,镇赉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吴朋等5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等罪。主犯吴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八个月不等刑罚。
吴朋等不服,上诉至白城中院。白城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理。经审理查明,原审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审法院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白城法院利剑出鞘,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用公正司法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白城法院将继续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案件质量,净化社会环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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