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有可为

2020-05-25 08:49: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农村基层的矛盾繁杂琐碎,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有些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因积怨很久,往往未能及时调解或是处理不当,有可能小事变大,引发矛盾升级。我关注到,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为全国法院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指导。我曾经多次参与法院案件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此深有体会。以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为例,该院专门设立了人大代表诉调对接工作室,探索“法院+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模式,为当地老百姓搭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平台。

  我有三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乡镇基层调解委员会,邀请村(居)干部、退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作为义务调解员,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多元调解。二是基层应当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有关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三是法院加强调解规则、调解程序与诉讼规则、诉讼程序的连接,确保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全国人大代表 王世琴)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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