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加装车棚致祖孙溺亡引发诉讼 法官倾情促和谐

2020-05-13 14:43:29
 

  中国法院网讯(聂涛)老人驾驶加装车棚的电动三轮车送孙子上学,不慎坠入水中致祖孙溺亡。日前,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在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胡集法庭法官的努力下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家住安徽省界首市任寨乡苗湖行政村大曹庄的曹某已届古稀之年,因身患疾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平时在家里替外出务工的儿子看管孩子。为接送孙子上学,他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并在电动三轮车上加装车棚。

  2018年11月14日下午1时许,曹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送其10岁的孙子上学。当其驾驶车辆行驶至家门口水泥路与“十字河”西岸村内南北向水泥路交汇处时,连人带车掉入“十字河”水中。由于车辆加装了车棚,河水的阻力封锁了车门,致使祖孙二人难以逃生,双双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曹某的两个儿子一纸诉状将界首市水利局、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七十余万元。

  胡集法庭法官接手该案阅卷后得知,该案溺水事故发生后,原告及家人万分悲痛,多次找当地政府及村委会进行协商,要求进行赔偿,均未协商成功,原告为此诉至法庭。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多次到法庭督促法官加紧审判力度,胜诉的愿望非常强烈。考虑到该案社会矛盾尖锐,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如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矛盾,引起涉诉缠访,且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造成不良的影响。

  办案法官及时将案件的相关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由院领导带队多次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勘察,并前往三被告处多次进行调解,力求及时地化解矛盾,但终因原告期望值过高而未能调解如愿。为此,办案法官先后两次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两次审理期间,原告均召集数十人到庭观摩庭审,意图给法官施加压力。庭审结束后,法庭根据原告的申请再次进行了调解,依然调解无果。由于该案原告诉讼中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办案法官经审理最终选择了尊重法律,认为三被告无责任,依法驳回了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时,二原告心存不甘,当场表示不服,发誓要将官司继续打下去或上访,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考虑到二原告因此次溺水事件致家中一老一小两人殒命,遭受着巨大的精神打击,家庭经济亦十分困难,为维护社会稳定,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办案人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及时前往任寨乡政府及二原告住所地苗湖村委会做工作,希望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能够充分考虑二原告的困境,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多次到二原告家中做思想疏导工作,向二原告释法明理,耐心开导,经过几次三番的努力,终于打开了他们的心结,使他们了解了法律规定,知晓了败诉的原因,降低了心理预期,表示愿意服从判决,不再闹访缠诉。在法官的努力下,任寨乡政府及苗湖村委会最终同意给予原告3万元的经济帮助。界首市人民法院根据原告家庭困难情况研究决定退回他们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

  至此,该起闹得沸沸扬扬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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