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坚持”为抓手 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方向问题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治建设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人民法院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之成为推动审判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深悟透;在真学真信上下功夫,准确掌握其立场观点和思想方法,以此武装头脑;在自觉实践上下功夫,将其作为法院工作根本遵循,用以指导实践。
(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全局工作中去谋划,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政法工作条例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要立足我国国情,坚持走自己的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世界法治建设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模式”。
二、坚持以公正司法为重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正司法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职责。
(一)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一是公正与效率相协调。要做到司法公正,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注重司法效率,重点解决诉讼拖延问题。二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大力推出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政治效果是目标,法律效果是基础,社会效果是检验。任何将“三个效果”割裂甚至对立,都是十分错误的。四是谦抑审慎善意司法。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等简单粗暴执法,提倡善意文明执法,严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建立健全涉企涉产权错案甄别纠错和国家赔偿制度,为企业投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二)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一是服务三大攻坚战。完善金融审判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研究制定人民法院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助推精准脱贫;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更好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立省战略。二是主动维护社会稳定。青海法院坚持“维稳要主动”的思路,积极参与藏区维稳和涉疆反恐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全力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复工复产,确保“两手抓”“双胜利”。
(三)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成立审判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审判监管工作,建立对审判质效的监控体系。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三评查”和网上结案信息“一审核”工作,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与法官惩戒联动。三是解决影响质效突出问题。对于长期未结案件实行“一案一策”,加大清结力度。对于造成诉讼拖延的司法鉴定问题,出台制度规范,有效解决职责不清、程序不顺等问题。
(四)切实解决执行难。一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巩固完善综合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导、政府支持、各方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党政30多个部门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联合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三是健全规范执行行为长效机制。建立执行案件网上办案系统、案款管理一案一账号、网络司法拍卖和执行全流程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监督。
三、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体系的制度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司法改革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是完善权责体系。细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全面落实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制度。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厘清正常监管与非法干预的边界,切实解决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完善类案同判机制,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三是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完善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惩戒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以绩效考核奖勤罚懒,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二)突破改革瓶颈问题。一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着力推动建立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行诉源治理。完善立案登记制,推动修改诉讼费收费办法,对虚假诉讼进行制裁,解决滥诉问题。二是切实减轻法官负担。大力推广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对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做出制度化安排。
(三)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二是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完善审判方式和审判机制。三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协作沟通机制,推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指定管辖、提级管辖、跨区域集中管辖等机制。四是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确保职务犯罪诉讼程序顺畅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
四、坚持以过硬队伍为保障,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过硬队伍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人才保障。
(一)不断强化政治素质。一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开展“两个坚持”教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认真制订“两个坚持”教育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全面检视在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干部个人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清查整治“两面人”。青海法院队伍中部分干部“双重信仰”问题较为突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破除迷信思想,淡化宗教色彩,重塑干部队伍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思想境界。
(二)大力提升司法能力。一是严把队伍入口。建立全省法院统一招录机制,做到满编运行。协调省有关部门,改进招录方式,解决人员招录补充不及时问题。着手研究制定法院干部定向委培办法,解决人才断层问题。二是注重人才引进。大力实施名校选调计划,积极开展从法学专家和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推行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青海法院大讲堂,开展青年法官论坛、学术征文、读书会等活动。青海法院自行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通过率均超过50%。
(三)加快职业化建设步伐。一是深化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和择优选升办法,建立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和在编书记员相应的职务序列,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宽法院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晋升空间。二是完善法官遴选制度。制定法官逐级遴选办法,新遴选的初任法官分别以任职和挂职方式一律安排到基层法院工作。三是落实职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员额法官和其他人员薪酬待遇以及员额法官等级对应的医疗、出差、交通、住房等待遇。普遍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成立权益保障委员会。四是规范书记员聘用管理。积极协助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聘用制书记员聘用管理办法,就招录程序、工资待遇、日常管理等作出制度规定。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反对司法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为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坚决斩断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二是加强司法廉洁风险防控。建立法院干部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清单,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当前,要着力抓好插手过问案件的“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三是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让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坚持以智慧法院为依托,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智慧法院建设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一)全省法院一张网。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由省高院对全省法院信息系统进行总体设计,以法院专网、移动专网等五大网系为纽带的信息基础设施覆盖全省法院,55家法院和64个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实现全省法院办案办公“一张网”。在全省法院部署“青海法院工作平台”,实现“一键登录”。
(二)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出台50余项制度规范将法院各项工作架设、搭载在内部网络平台上。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全面实行无纸化办公,所有公文的制作、审批、流转、分发处理均在网上进行。推行全流程网上同步办案,立案、分案、办理、结案、文书制作、归档等活动全程在系统内办理,所有证据、笔录、材料均在系统内同步生成。当事人立案、缴费、提交证据、参加庭审,均可在网上进行。
(三)抓好应用这个关键。编写70余个系统操作指南,采用“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对全省法院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培训。出台强力推进信息化应用的措施,定期对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全省法院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的应用能力评估检查。通过应用倒逼系统完善,以“傻瓜软件”为标准,从技术改造和合并、减少操作步骤两方面入手改进系统,优化改造系统600余项。
(四)推进办案辅助系统智能化。分步开发智能化的办案辅助系统,已部署智能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编写、智能校对、关联案件智能推送、类案智能检索等系统。狠抓司法大数据利用,上线运行“案件质效数据平台”“案件态势”“司法统计系统”“智能报表平台”“绩效管理平台”五个大数据平台。审判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数据化、可视化、智能化,审判业绩评价一键生成。
(作者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