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出实招见实效——回眸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监督工作

2020-05-18 20:56:5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刘奕湛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全年共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14个专项工作报告、5个计划和预决算监督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进行7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

  人大监督出“新招” 提升执法检查实效

  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如何让这一监督方式更具权威、更有力度?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借用“外脑”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的一个创新之举。

  去年1月,中国工程院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评估项目召集了30多位院士以及1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并与全国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多次沟通,赴陕西、浙江等地开展调研,收集了31个省份、10多个部委的数据和资料。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表示,通过借用“外脑”,更多采用数据化、精准化的监督方式,可以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也可以更加客观、中立审视、评价法律实施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工作,避免受部门利益干扰,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性。

  综观此次执法检查,多处细节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紧扣法律,逐条对照检查。严格对照法律条文和法定责任落实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进一步推动法律的宣传贯彻。

  监督与立法相结合。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与长江保护法立法调研有机结合,推动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

  关注民生热点 回应群众关切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学前教育事业、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医师队伍管理工作等开展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

  2019年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情况进行集中“检验”。

  报告指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确立。

  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建立实施,为数千万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温饱问题得到制度性解决,中国特色社会救助制度优势日益凸显。

  同时,报告也指出,目前社会救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审议报告过程中,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社会救助重在精准,重点关注贫困边缘户群体,特别是因病、残、子女教育等因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等相对贫困人口生活保障问题,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科学确定并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加大力度整合社会救助资金,实现社会救助从“撒胡椒面”转为“精准施策”。

  促进严格执法 推动公正司法

  执行是司法领域关键一环。“执行难”会让法院判决成为“法律白条”,不仅侵害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影响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2018年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后,2019年又专门安排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反馈报告,持续跟踪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执行难问题。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提出的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用制度机制固定下来等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工作纲要》,提出未来5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目标,围绕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深化执行模式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

  对于生态环境、食品安全、自然资源等公益诉讼领域的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的同时,组织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

  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领域。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同行政部门协作,在流域治理、环境保护方面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共同保护好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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