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试点初见成效 司法服务再获“提速升级”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2020-05-20 09:57: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婧
 

  时光步入本世纪的又一个十年,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需求进一步提高。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2020年1月15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安排,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积极有序推进试点各项任务,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创造便利条件,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服务保障,引起试点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关注。

  回应需求,直面“痛点”,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公平正义,从来不是空中楼阁,它体现在点滴的人民生活当中。

  试点法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积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力度,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动诉讼质效明显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沈开举表示,试点法院围绕案件增幅过快、诉前矛盾化解力度不够、个别案件审理周期过长等问题,加强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此次改革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激发了制度活力。”全国人大代表招启柏说,“试点工作开展短短三个月,已产生可喜变化,诉前调解成功率提升,电子诉讼更加完善接地气,简单案件审理更为便捷,审理周期更短,老百姓对审判质效提升的感受更为真切。”

  全国人大代表杨来法、李勇认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聚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能,各项举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消除了老百姓打官司的一大“痛点”,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羊毅、薛玉凤也表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聚焦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于推动法院办案提质增效、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攻坚克难,敢于担当,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越是关键时刻,越见精神品质;越是重大考验,越看担当作为。

  面对新冠疫情严峻考验和试点工作繁重任务,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改革,迎难而上,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各试点法院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各高级法院均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组长,细化任务分工,完善配套机制,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同时,主动向地方党委报告试点工作情况,将试点工作纳入地方改革工作全局,作为重点改革项目整体谋划、一体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说:“试点法院响应迅速、上下联动,通过建章立制、完善配套,多措并举努力扩大试点的系统集成效应,已初步形成相关改革试点规则体系,改革措施在各层面开始发力,诉讼更加普惠便捷多元,充分发挥了改革的先锋示范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王绣也表示,在本次改革试点工作中,由一把手直接挂帅,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有序衔接、分工负责的组织实施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希望进一步争取党委支持,扩大试点工作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认为,此次改革试点,瞄准以往制约诉讼质效的关键问题,作出了许多创新尝试,充分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的改革精神;直面当前民事诉讼领域瓶颈问题,通过改革试点推动现行法律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旗帜鲜明、毫不动摇推动改革的决心和担当。

  全国人大代表蔡卫平提出,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对调解工作的财政预算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全国政协委员朱山也提出,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争取党委支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锐意创新,智慧加速,推动构建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试点法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办案模式,大力推进在线诉讼,完善电子诉讼规则,确保在线诉讼规范有序;通过强化和规范特邀调解工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说:“试点法院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着力提升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现实关切和更高要求。”

  杭州法院设立微法庭,将“浙江移动微法院”“浙江ODR”和“庭审直播”三个智能平台延伸到乡村,聘任一批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的“领头雁”式乡村党员干部为特邀调解员,就地调处村民之间发生的相邻、家事等纠纷。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周忠莲表示,杭州法院此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潘越、李晴表示,本次改革试点工作,对原有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诉讼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对于构建科学合理的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激发制度潜能、发挥制度优势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代表沙宝琴认为,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引擎,也为人民法院完善诉讼规则、庭审方式等提供了重大机遇,此次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将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作为重要内容,可以说,是恰逢其时、正当其势。

  未来从来只青睐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的人

  人民法院以创新精神谋划改革,以担当精神推进改革,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改革,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导和试点地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力推动下,各试点法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试点成效已初步显现。

  除了对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代表委员还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梁明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在积极推进改革的同时,加强监督和指导,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全国人大代表俞章法提出,希望人民法院始终确保改革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人民法院将认真予以学习领会各代表委员的建议,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更高司法需求的期待。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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