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非法采砂 两男子分别被判拘役

2020-05-14 10:30:20
 

  中国法院网讯(陈蕾)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矿案,被告人陈某某、罗某某均被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5日,安乡县黄山头镇修防会将黄山头镇马坡湖电排外洲面积租赁给案外人何某某,租金由陈某某、罗某某二人支付,租期十二年,至2019年底到期。2016年3月3日,陈某某、罗某某与某建筑材料厂签订合同,联合采河砂生产环保砖。2017至2018年间,该建筑材料厂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马坡湖外洲采河砂达2.2万吨,共生产环保砖1137万块。经鉴定,非法采挖的河砂价值人民币24.2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罗某某退缴违法所得5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罗某某明知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仍开展采砂工作,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陈某某、罗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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