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以来,深圳市两级法院迅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28项措施,以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一体化、联动化“五化”为抓手,积极探索两个“一站式”建设新路径,取得良好成效。
深圳法院注重推动诉讼服务标准化。两级法院全面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均设自助查询、自助立案、“云柜”等智能化设备,宝安、龙岗、龙华等法院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保证服务设施标准化。制定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7项,明确15项“一次办好”服务清单,编制各类诉讼指引、立案指南、格式文书等30余册,推动服务流程标准化。引入“中国电信”服务,12368热线接通率达到98%,拓展热线平台功能,主动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引入人工智能,对2000个常见法律和诉讼程序问题进行智能应答,保持12368热线标准化。三个标准化举措将深圳法院诉讼服务水平推上新台阶,全市8个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3个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示范窗口。
深圳法院坚持工作模式信息化。积极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拓展“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功能,实现网上立案、阅卷、缴费、开庭、电子送达等20余项功能。2019年,全市法院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网上立案27.5万件。完善在线调解平台,利用2017年上线运行的“深融”平台,实行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街道、社区、派出所设立86个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大力推广在线诉讼,2019年开展“智慧诉服进行时”活动10场,为5000余名律师提供诉讼信息化应用培训。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63877件、在线调解67041件、在线开庭8190件、电子送达68359次、网上阅卷8292件,在线诉讼、无纸化办案逐渐常态化。
深圳法院积极推行购买服务社会化。2018年,深圳制定全国法院首个全方位、体系化的《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全面引入社会化服务。协调深圳市司法局、团市委在两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站、“法律志愿服务U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等服务。争取财政预算,将诉讼材料收发、电子卷宗扫描、上诉案件纸质卷宗移送等事务外包,引入公证机构参与辅助事务。依托“E网送达平台”,将法律文书一键发送邮局直接打印送达,引入社区网格员上门送达。引入特邀调解组织258家、特邀调解员1305名,港澳调解员62名,制定调解员补贴办法,探索商事案件委派调解市场化收费,有效调动了调解组织的积极性,让调解走向社会化。
深圳法院坚持分调裁审一体化。加大委派调解力度,今年以来,诉前成功调解5604件。拓展委托调解范围,探索将上诉案件纳入审前调解范围,2019年以来成功调解332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今年以来,拓展司法确认范围,将管辖级别扩大到中院,已办理司法确认1568件。完善程序转换衔接机制,诉前调解中,对无争议事实和证据进行固定,依法开展评估、鉴定,一旦调解不成进入诉讼,即可准确繁简分流、简化审判程序。2019年,全市法院64%的民商事案件实行速裁,80%的速裁案件当庭宣判。
深圳法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联动化。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机制,推动深圳市委政法委出台《深圳市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将各区、各部门多元解纷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推动立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深圳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项目,运用特区立法权巩固、拓展改革成果,目前已完成立法草案代拟工作。强化联动协作,协调深圳市司法局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设立行政纠纷调处工作室,联合证监、市场监管、卫健、妇联等单位共建调解室,协调深圳市总工会购买社会化服务、向法院派驻38名律师,调解劳动争议。
下一步,深圳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持续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