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法院远程提审 “隔空”审理放火案
2020-05-11 15:57:00
中国法院网讯 (詹大欢 张尚鸣) 近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放火罪一案。防控疫情期间,被告人吴某被羁押于看守所,提押成为刑事案件审理的一大难题。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实现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不误,尤溪法院通过远程提讯视频系统连线看守所对在押被告人进行远程在线审理。
原来,被告人吴某与其弟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吴某一时气愤,使用打火机分别将自己卧室内的床单和其弟卧室内衣柜中的衣服点燃,被害人吴某的弟弟发现火情后立即进行自救灭火,看到这一幕,吴某及时醒悟参与扑救,最终将火扑灭。楼上的居民发现浓烟后,纷纷立即跑下楼撤退到安全地带。此次火灾造成吴某家中衣物、家具不同程度烧毁,且危及到家中残疾老人、未成年人及周围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幸运的是,为造成人员伤亡。
灭火后,被害人吴某弟弟立即向尤溪县公安局报警,被告人吴某在现场等候并主动向现场出警的尤溪县公安局民警投案。案发后,吴某得到其弟的谅解。
尤溪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因家庭纠纷产生泄愤情绪,在人员居住密集的住宅楼焚烧家中物品,导致家中局部火灾,危害家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吴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吴某积极参与救火并扑灭火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其弟谅解,综合考虑吴某认罪悔罪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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