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礼让行人酿成交通事故 男子获拘役四个月
2020-05-07 15:56:48
中国法院网讯 (廖诚伟 李玉卿) 开车路遇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已是常识,为了贪图“一时之速”而枉顾此礼,往往容易酿成大错。近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肇事司机黄某因未礼让行人,将一位年仅九周岁的孩童碾压于货车下,致其死亡,黄某被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向受害者家属附带民事赔偿335471.75元。
2019年3月6日,黄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驶出铜鼓高速收费站,在快车道上途径新开小区门口时,礼让行人斑马线处,减速避让行人横过马路,当行人刚过道路中心线时,却提速前行,使其车右侧与年满九周岁的孩童陈某所骑自行车相刮擦,并连人带车辗压于货车下,致陈某于该日14时30分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黄某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经认定,黄某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事后黄某主动向陈某近亲属赔偿人民币2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黄某及时报警,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视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且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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