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法院通过“云间”庭审成功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2020-03-05 09:56:31
中国法院网讯 (程远景 向广程) 原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的王某与被告湖北省随州市某物流公司、被告某保险公司随州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3月4日下午,经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赵河法庭通过“云间”庭审系统,把双方当事人“连”在一起。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及调解工作历时约90分钟,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
方城县人民法院赵河法庭经办的该起涉湖北省随州市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随州支公司交通事故案件,正逢疫情管控的特殊时期,为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承办法官马跃富决定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开庭尽快审结该案。
3月4日下午,经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该案成功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进行质证辩论,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被告某保险公司随州支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王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6500元;原告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当事人对方城县人民法院在特殊时期以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重,同时想方设法推进案件办理的务实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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