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亲戚住宅吸食毒品 男子获刑六月并处罚金

2020-05-07 14:38:00
 

    中国法院网讯 (黎霞)   男子借亲戚住宅容留他人采用“溜壶壶”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2019年4月6日,吸毒人员李某驾车搭载杨某及吸毒人员曹某、何某,至杨某的亲戚自建的房屋处(此前杨某曾居住于此,并一直持有该房屋钥匙)。由李某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及吸食毒品的工具,杨某在该房屋内容留吸毒人员李某、曹某、何某采用“溜壶壶”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一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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