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垃圾管理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一环,需要认真研究并作出科学的制度安排。做好社区大件垃圾管理工作,可为垃圾分类工作赋能增色,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此需要加强制度创新,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居民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投放大件垃圾,助力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行,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为推进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日前开展首次现场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小区存在桶站设置不规范、垃圾桶不洁、标识更新不到位,厨余垃圾分类质量差,垃圾投放现场缺乏指导,大件家具暂存和回收点位未到位等多方面问题,其中大件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规定,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公斤,或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督导检查发现,在个别小区,儿童自行车、泡沫、手拉车等大件垃圾“藏”在小区宣传板后侧,有的小区垃圾桶旁堆放大件垃圾等。管理大件垃圾已成为一道现实考题,尤其是在开展垃圾分类的大背景下,答好这道考题颇为迫切。
对于大件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带队督查的北京市副市长张家明提出,小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暂存处,使大件垃圾有处存放。北京在正式推行垃圾分类之初,就着手解决大件垃圾暂存、清运等问题,足见这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一环,需要认真研究并作出科学的制度安排。
居民小区建立大件垃圾暂存处后,需要解决一些居民“随时扔”的问题,避免由此产生的社区大件垃圾清运难、成本高等矛盾。相对厨余等生活垃圾而言,居民投放大件垃圾既不急迫,也不频繁。上海市去年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大件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可选择在卫生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适宜时间,探索开展大件垃圾集中投放活动,集中投放日当天对大件垃圾实行集中、免费清运。该《意见》实施以来,这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管好大件垃圾重在制度创新。北京市不妨借鉴上海的做法,研究制定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设立大件垃圾抛弃集中投放日,要求居民严格按时投放大件垃圾;引进再生资源企业,有偿上门收集大件垃圾等。
旧家具、旧家电不等于废家具、废家电,不少大件垃圾其实是因居民“更新换代”而被淘汰,他人“拿来”可直接使用,有的稍经清洗维修后就能重新焕发生机。从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建立实施社区大件垃圾再利用机制,为有利用价值的大件垃圾找到新主人,对于那些能够继续使用的大件垃圾,主人送入“暂存点”时可一并附上说明书。又如,大件垃圾集中清运前,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组织社区公益组织、社区志愿者到大件垃圾暂存点,对大件垃圾进行甄别判断,找出其中仍有使用价值的大件物品。对有瑕疵的旧家具、旧家电等大件物品进行维修后,赠送给贫困人士或者处理给其他有需要的居民。
为提高居民分类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大件垃圾量,各社区还可利用节假日时间,举办社区跳蚤市场,组织开展“大件物品处理日”活动,发动广大居民将拟抛弃但有利用价值的旧家具、旧家电等物品转让给有需要的人。日常管理中,社区还可利用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载体发布转让信息,便于有需要的人“闻讯而至”,实现大件物品再利用。
做好社区大件垃圾管理工作,可为垃圾分类工作赋能增色,又能促进节能环保,形成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此需要加强制度创新,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构建奖惩并举机制,引导广大居民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投放大件垃圾,助力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行,共建和谐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