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62.4万件,同比上涨34.4%,居全省第一。面对激增的案件压力,广州法院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充分释放多元解纷潜力。一年来,全市法院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机制调解纠纷48140件,调结38617件,调解率80.2%,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缓解了人案矛盾,为案件大院向审判强院迈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调解前置为案件流入减量
“原以为要打很久官司才能拿回自己的货款,没想到如今不打官司也能快速解决。”4月10日,林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拿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开心地说道。
2019年9月,做外贸生意的林伯与某商家发生贸易合同纠纷,对方拖欠800多万元货款一直拒不支付。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4月5日,林伯一纸诉状向越秀区法院提起诉讼。
越秀区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当即启动诉前委派调解程序,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调解员居间耐心调解,详细分析相关法律后果,双方最终就还款金额及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月10日,依林伯与商家共同申请,越秀区法院审查后快速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至此,原本至少耗时数月的官司,5天不到就化解在诉前。
今年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明确指出,除部分例外情形外,基层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均应当适用调解前置程序,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亦应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中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后认为适宜调节的,不受上述标的额限制。
除此之外,广州中院已将道交、家事、劳动争议等9类案件纳入调解前置程序,全面进行诉前调解。
“2020年第一季度广州两级法院诉前委派调解8645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1.7%,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同时,也从源头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广州中院副院长吴振指出。
智慧平台为纠纷化解提速
疫情期间,广州中院依托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简称ODR平台),仅用时35天,就顺利调解了一桩标的额达3.5亿余元、涉及多方担保连带责任的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广州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功不可没。
“该案历经网上立案、在线委派调解、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听证、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使得纠纷化解周期大大缩短,ODR平台为纠纷化解提供了加速度。”广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钟育周表示。
广州法院全力打造ODR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为矛盾纠纷化解加速。该平台提供在线分流、在线推送案件、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电子送达文书等10余项服务和解纷流程监控、解纷数据分析等近10项管理功能,平台数据与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时对接。
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市法院向该平台推送3394件案件,全部转入线上调解程序。
多元参与为诉源治理增效
4月15日,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这个月以来的第八起纠纷,比整个第一季度还要多。
“现在我和很多律师同行都愿意通过非诉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不只是因为省时省力,更因为广州中院在这方面给予了明确指引,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有责任和义务为多元纠纷化解工作贡献力量。”
刘律师说的指引,是指广州中院在3月下旬向广东省律师行业协会发出的《关于推动建立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时告知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机制的建议》,该建议从六个方面为律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指导和帮助,并提出具体要求。
除了向律师协会发出建议,广州中院还深化与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等行政机关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先后创建了家事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全面打造资源共享、多方联动的一体化诉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法院工作从审判执行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
“广州法院在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过程中敢想敢试,从单个创新举措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广州法院将持续发力,努力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提供更多有益的‘广州模式’。”广州中院院长王勇对多元解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