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调解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05-04 11:40:3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聂涛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调解,使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19年11月1日14时许,被告李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在界首市某路段与原告刘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该事故经界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验后作出责任认定,认定被告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受伤后入院治疗,经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被告拒绝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引发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刘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4.3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不予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李某东躲西藏不愿意履行义务。为尽快执结该案,执行法官想尽办法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决定调解该案。通过一番说法拉理,耐心开导,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当即支付给申请人刘某赔偿款10万元,刘某自愿放弃了余款。至此,该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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