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纠纷频现 要维权得先留证据
2020-04-24 09:46:24 |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李万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多地频现预付费消费纠纷。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受疫情影响,家政、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场所不能正常营业,导致相关纠纷增加,特别是在教育培训方面。

  为何发生违约?黄先生给孩子报了1年舞蹈培训课程,支付了2870元。遇上疫情停课后,黄先生向培训班负责人询问后续补课事宜,却被告知学校报名须知中明确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原因停课的,不予补课”的表述。

  此外,原本线下服务变为线上后,有的质量不高,对此,消费者提出降低收费标准、变更或取消服务,经营者则也以“不可抗力”等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进而引发双方争议。

  对于这种因暂停营业导致的消费纠纷,专家认为,新冠肺炎疫情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不能克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是,判定不可抗力因素,还要结合具体地区、具体时间以及具体影响、是否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等因素综合考虑。

  近年来,预付消费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付瑞洁告诉记者,消费者享受方便优惠的同时,预付卡市场也存在着“霸王条款”“办卡易、退钱难”“人走楼空”等现象,易产生消费纠纷。此外,有的因预付费合同签订不规范,消费者知情权难以得到保障。

  付瑞洁说,考虑到预付卡消费类型化、批量性的经营模式,经营者可灵活选择卡面记载、卡片章程的方式提供合同内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以上规定,提供上述合同内容以及“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属经营者义务,系对预付卡消费合同的形式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签订合同,并有权就经营者违规行为举报或投诉。

  遇到“霸王条款”泛滥,经营者滥用“最终解释权”的时候该怎么办?如果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最终解释权”系典型的无效格式条款。

  据了解,因经营者闭店停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款项的案件,占到预付卡纠纷案件的近50%。其中因经营者资金不足导致消费者胜诉后执行不能的现象普遍存在,突显了对经营者及预付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付瑞洁认为,强化对预付卡经营者管理是规范预付卡市场的首要环节,加强预付资金管理更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手段。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存在履行风险,建议及时了解经营者动态,主动联系经营者,询问履约信息,并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公众号信息等相关证据,必要时积极维权。

  法官提醒消费者,合同内容要留痕,尽可能以纸面合同、会员卡片、微信、电邮等方式留存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责,留心格式条款。对已付款项、剩余服务、服务方式变更等合同履行情况,要以双方确认的内容及时记载留存。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受假期延长、延期复工等影响,部分经营者面临资金紧张、服务人员不足等问题。疫情结束后,经营者可能通过扩大发卡范围、以较高折扣出售预付卡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在资金存管、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消费者要特别关注预付卡消费问题,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冷静分析、理性消费,警惕高折扣、高风险。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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