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门时“顺”走邻居家金首饰 女子被判刑
2020-04-22 14:47:28
中国法院网讯 (刘万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意思就是讲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帮助的时候,远道的亲戚就不如近旁的邻居那样能及时给予帮助。这女子可好,趁邻居不注意顺手盗走人家的金首饰。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的一天下午,蔡某到邻居李某家玩耍时,进入其房间发现电视柜底下一塑料袋里有一个金手镯和一条金项链。第二天下午,蔡某再次进入李某房间,将金手镯和金项链放入自己裤袋后离开。随后,蔡某将窃取的金手镯在金银店二次置换。
2019年8月27日下午,蔡某见李某报案后,将置换的金手镯和窃取的金项链放置李某家后窗台上,李某发现并取回。经鉴定,被盗的金手镯和金项链共计价值人民币11224元。
2019年8月28日,蔡某到彬江派出所投案。案发后,蔡某家属已赔偿失主损失,并取得了失主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蔡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加上蔡某自首前主动归还所盗财物,且其家属已赔偿失主损失,并取得失主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蔡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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