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背锅侠”系列之担保人 你中招了吗?
2020-04-22 09:50:0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靖静
 

  “是兄弟就帮我担保!”

  “不就是签个名字嘛,钱不用你还。”

  “我有履行能力还钱,就是周转一下。”

  你以为,只不过是在担保人处签个名字而已;你以为朋友具有还款能力;你以为他值得信任,绝不会坑你……

  可这都是童话里的美好故事。当初的那句“砸锅卖铁也绝不坑兄弟!”仍在耳边回荡,现在却成了讽刺。

  兴许是因为不懂法、碍于面子,亦或是好心帮忙、贪图利益,当你在担保人处签下名字时,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庭上怨天怨地,愤怒、委屈、悔恨等各种情绪交织,辩解之词苍白无力;执行过程中,耍赖、抵抗等行为于事无补。

  问题一:“我只是担保人,凭啥该我还钱?”

  什么是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问题二:“凭啥先执行我的财产?”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三:“我替‘老赖’还债后,钱还能要回来吗?”

  是可以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交易有风险!能否有效追偿,还需要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诚信程度和履行能力。

  法官提醒:

  担保人:签名前,要三思。

  借款人:是朋友,别勉强。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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