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司法工作人员作案500余起诈骗近2000万元
4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件涉及45人跨越中国与柬埔寨两国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系公安部统一指挥各级公安部门联合柬埔寨警方侦办的重大案件。
南山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11月26日,“丁哥”(另案处理)安排被告人郭某闵、“车神”(另案处理)在柬埔寨王国茶胶省巴地县当东乡坡雷克来村,先后组织被告人蔡某清等44人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针对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并逐渐形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犯罪集团架构清晰、分工明确,各被告人均有与其身份相对应的代号。有专人负责管理与话术培训,电脑手提供技术保障,话务员负责向境内拨打电话,记账员记录每日业绩、计算报酬。
该犯罪集团通过虚构被害人涉及某案件需配合调查的事实进行诈骗。一线话务员冒充被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民警,以涉及某案件为由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经电话沟通后筛选出可能被诈骗的对象,填写单据并转接电话给二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再以北京市公安机关民警的身份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一般以案件需要保密为由让被害人勿与外界联系,通过QQ给被害人发送由该诈骗集团制作的假逮捕证等系列法律文书,使其相信自己涉案,之后再将电话转接至三线话务员;三线话务员冒充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继续引导被害人上当,最后通过让被害人转账至指定账户,或者套取被害人银行账号及密码、手机验证码的方式转走账户内资金。
被告人郭某闵和“车神”担任该诈骗集团的管理人员,负责诈骗窝点的全面管理;被告人蔡某清等44人分别担任一线负责人、电脑手、记账员及一、二、三线话务员等职责。
2018年7月至11月26日,被告人郭某闵等人共骗取被害人任某美等人1973.43万元人民币。
2018年11月26日,中国警方联合柬埔寨警方将郭某闵等45名被告人在柬埔寨茶胶省巴地县当东乡坡雷克莱村抓获归案,同年12月6日,柬埔寨警方将45名被告人移交我国。
南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闵等4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结伙利用互联网、电信等技术,冒充司法工作人员,通过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骗取不特定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该犯罪集团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有预谋有计划地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500多起电信诈骗,社会危害严重,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郭某闵作为诈骗窝点的负责人,被告人蔡某清负责管理培训一线话务员,同时担任二、三线话务员,均系犯罪集团的主犯,依法按照犯罪集团实施的全部诈骗事实处罚。被告人陈某昌等43人,均受雇参与电信诈骗,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该案4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
2020年4月10日,南山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郭某闵等45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0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缴获的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
法官提醒:守好账号、验证码转款转账需谨慎
在数据通讯发达的当今社会,相关的诈骗手段也是花样百出,利用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敬畏心理冒充司法机关人员行骗的行为,更是给群众财产安全及司法机关公信力都造成了损害,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南山法院对该起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了公正高效审理,为多名被害人挽回损失,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实现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厉打击。
在此,南山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耳听未必是实,电信通讯中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做到“三个注意”:
一、司法机关来电注意辨别。接到声称是司法机关的来电,应在保障自身合法诉讼权益的同时注意辨别、避免受骗。记住司法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群众向所谓“安全账户”或某个人账户转账汇款,也不会索要银行密码等信息。应通过官网、热线电话等官方渠道积极核实,切勿轻听轻信。
二、账号、验证码注意保密。银行卡账号、密码及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要注意保密,不随意告知未知的通话对方,否则一不小心钱财就被划走。
三、转款转账注意核实身份。凡通过电信、网络要求转账汇款的陌生人有极高几率是诈骗;熟人也需留一分戒心,应通过电话、视频确认对方为本人后方进行转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