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拒交物业费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2020-04-14 09:06:08
中国法院网讯 (杨光辉) “感谢法官为我们调解,以后我们一定加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近日,某物业经理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办理撤诉事宜时对承办法官说道。
居住在瑞金市某小区的业主赵某从2018年至今一直拒交物业管理费,经该小区的物业经理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马上打电话向双方了解了情况。赵某觉得自己好不容易花费70多万购买的小区住房,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并享受贴心的物业服务,但是某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远远没有达到自己需缴纳物业费的标准,并且自己多次给物业人员提出意见建议,也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采纳和改进,所以才拒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赵某提的要求大部分是开发商处理的,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并且在赵某未缴纳物业费这段时间内,物业公司一直未间断的向赵某提供了物业服务,所以赵某应该全额补交物业费并支付滞纳金。
经法官实地了解情况后,法官觉得疫情期间该物业公司辛勤的付出可以作为双方调解的突破口。于是法官打电话向赵某耐心说理,表明该物业公司在疫情期间认真落实了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保障业主的身心健康作出了贡献,实属不易。同时,该物业公司也承诺今后会加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服务质量,如果赵某愿意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自愿放弃主张滞纳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后,赵某终于意识到拒交物业费是自己不在理,并马上微信支付了所拖欠的物业费,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幕,该案圆满调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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