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出台实施意见
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4-13 09:01: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苏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4月10日发出《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区法院要跟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将更加有力的司法担当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维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营造依法有序、平等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全力破解制约破产审判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突破长期未结重大复杂案件,坚决将没有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清退出市场;对于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盘活市场资源配置。
《实施意见》要求,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民营企业产权纠纷和投资人权益的申诉案件,加大甄别力度;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纠正,切实增强各类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感。同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沟通联络,建立重大案件会商通报、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格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实施意见》强调,打击与防范一体推进,增强风险隐患源头治理。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并逐步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规制职业放贷、高利转贷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非法犯罪活动。在重点旅游景区设立流动法庭或便民诉讼服务站点,顺畅化解旅游纠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等工作,保障脱贫攻坚顺利进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好青山绿水、蓝天碧云的美丽新疆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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