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构建江西“四最”营商环境江西高院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04-12 09:58: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石前进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创新司法举措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服务构建江西“四最”营商环境。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规范诉讼服务标准,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同城通办”,落实保全、鉴定集中流转,完成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为营商主体提供优质便捷司法服务。《意见》强调,要完善“分调裁审”机制、类案分案机制、司法鉴定工作机制等三项工作机制,开展涉民企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扣不决刑事案件专项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通过强化规范管理,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意见》从加强商事审判、破产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商事审判、环资审判以及行政审判中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8项措施。《意见》强调,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工作,推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探索搭建“营商环境司法服务e平台”,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共同营造“四最”营商环境的合力。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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