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特邀调解员“1+1” 联合调解效果好
2020-03-25 16:02:42
中国法院网讯 (陈俊全 张尚鸣) “谢谢纪法官和陈书记,你们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钱款!”拿到钱的老肖紧握着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梅仙法庭法官纪炳耀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老程向老肖借了11300元,长达9年未归还。老肖因家里急需用钱,无奈到梅仙法庭提起诉讼。立案后,受案法官纪炳耀立即与老程所在村特邀调解员、通演村村支书陈志有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后,陈志有立刻与长期在外地的老程取得联系,并约定时间在村部进行调解。
约定时间当日,老肖因上午家里临时有事无法到场,法官和陈志有通过电话联系上老肖,与到场调解的老程进行调解,耐心地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阐明双方难处。老肖对老程的困难处境表示同情,愿意减免一定金额债务,老程也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老程当场按照还款协议,先期履行4000元。
2019年以来,尤溪法院梅仙法庭运用“法官+特邀调解员”的“1+1联合调解模式”,已成功调解99起民事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止争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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