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审结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2020-03-21 10:09: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郭思琪 谢启明
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上栗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上栗镇某小区实行出入通行证、实时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2月10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胡某欲进入该小区,在经过该小区检疫点时,因未带小区住户证明被拦下,在等待其父亲送来小区住户证明时,胡某突然从卡口冲入小区,被工作人员阻拦后,胡某便殴打、辱骂值守卡点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将被告人胡某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胡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指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查明以上事实后,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胡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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