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载审结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2020-03-20 09:18: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宋萌辉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锋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30日中午,被告人李某锋驾驶汽车载着妻子从万载县城往高城镇行驶,欲回里山村老家。13时许,李某锋行驶至万上公路高城镇竹渡桥左拐进入高城镇政府方向的路段时,被在此设卡进行体温检测及劝返的工作人员拦下,工作人员要求对李某锋进行体温检测,李某锋拒不配合,并与卡点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李某锋大声辱骂并殴打了在此处执行防控工作的派出所民警施某刚和城管队员王某林、陈某勇等人,之后还强行冲卡。在增援的高城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李某锋仍不配合民警执法,殴打处警民警易某等人。该过程中,李某锋共造成两名民警、三名城管队员轻微伤。
被告人李某锋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字具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行冲卡并暴力袭击执行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造成五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李某锋暴力袭警,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又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某锋到案后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锋服从判决,未上诉。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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